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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二)

2015-2-6

2015年四川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二)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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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委办〔2015〕4号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

  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抓在手上,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5日


20件民生大事

  20件民生大事各级财政计划安排704.1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50.99亿元,省级安排133.68亿元,市、县安排119.5亿元。

  一、改善全省农村通村公路15000公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启动实施农村公路集中攻坚,改善农村通村公路1.5万公里。计划安排10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3.4亿元,省级安排15亿元,市、县安排42亿元。

  二、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

  (责任单位:水利厅)

  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全省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计划安排2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8.9亿元,省级安排2.3亿元,市、县安排2.3亿元。

  三、全面实现全省无电村通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解决剩余2.33万户、10.4万人用电问题。对未纳入3年行动计划的无电村,由各级政府和国网四川电力等企业筹措资金开展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全面实现无电村通电。计划安排1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9亿元,省级安排4.5亿元。

  四、改造城市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创新投融资机制,全省新开工30万户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计划安排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0亿元,省级安排10亿元,市、县安排25亿元。

  五、改造15万户农村危旧房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彝家新寨建设、藏区新居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完成全省15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安排15.8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65亿元,省级安排4.18亿元。

六、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排1万套竣工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

  七、为200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厅)

  为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省200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计划安排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1亿元,市、县安排3.9亿元。

  八、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继续提高全省1200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总额达到每月75元。计划安排1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00.8亿元,省级安排7.2亿元。

  九、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帮助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通过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活动、创业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提升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计划省级安排3亿元。

  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按照中央医改部署,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医疗报销水平,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计划安排270.7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89.55亿元,省级安排48.14亿元,市、县安排33.1亿元。

十一、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卫生监督协管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3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5.6亿元,省级安排3.2亿元,市、县安排3.2亿元。

  十二、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为全省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省级每例补助1000元。计划省级安排0.1亿元。

  十三、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1万套周转房

  (责任单位:教育厅)

  进一步改善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住房条件,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房。计划省级安排4亿元。

  十四、提高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

  (责任单位:教育厅)

  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省现有的644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200元补助办学经费。计划省级安排2.79亿元。

  十五、免除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费

  (责任单位:教育厅)

  在已经实施全部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和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基础上,免除全省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费。计划安排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6亿元,省级安排0.4亿元。

十六、治理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2万农户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

  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4-2020年)》,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治理,开展100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完成2万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安排19.5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0亿元,省级安排9.53亿元。

  十七、向“三州”30万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为有效缓解“三州”农户储粮设施简陋、储粮损耗严重问题,促进农户增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为“三州”100万农户配备新型小粮仓,2015年实施30万户。计划安排1.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4亿元,省级安排0.97亿元。

  十八、对全省45万个村提供公共服务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财政厅)

  对全省4.5万个村按每村3万元给予公共服务经费补助,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对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及公益事项予以补助。市、县根据政策要求并结合当地财力状况自行确定补助标准。计划安排23.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3.5亿元。

  十九、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省残联)

  按照《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央支持我省每个市(州)本级和80%的县级建有规范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截至2015年仍未纳入中央支持范围的70个县(市、区)由省级安排资金建设规范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全省每个县(市、区)都建成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省级安排2.1亿元。

  二十、加强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厅)

  对藏区30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35万名患者;实施甘孜州石渠县包虫病区打井供水工程,打成安全供水井150口。计划安排1.0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35亿元,省级安排0.67亿元。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15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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